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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生命科学学院2020年度高级实验师(院级)评聘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20-12-31  点击数:

根据《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》 、 《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》 、 《关于开展清理“唯论文、唯帽子、唯职称、唯学历、唯奖项”专项行动的通知》 等相关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相关要求及我院实际情况,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及党政联席会多次商议,决定开始实施高级实验师(院级)评聘工作。现将2020年度高级实验师(院级)评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紧紧围绕学院学科建设、科学研究、人才培养、社会服务发展目标和高水平实验技术队伍建设核心任务,坚持总量控制、结构优化的工作原则,遵循质量第一、注重实绩的评价导向,强化竞争择优、公平公正的评价环境。

二、政策优化

(一)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素质与师德师风考察

将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评聘的首位要求。切实加强对实验技术系列人员突出职业道德评价。近三年有师德失范行为的,不得申请高级实验师专业技术职务。

(二)进一步改革评价机制与评价导向

1.改革人才评价机制,克服“五唯”弊端。坚持“不唯数量看质量,不唯帽子看作用,不唯奖项看贡献,不唯职称看发展,不唯学历看能力”的原则。重点关注实验教师在本科教学辅助、仪器设备管理及学科支撑等方面的发挥的作用、做出的贡献及其现实效用。

2.注重对实验教师在立德树人成效与工作业绩的考核。近三年有重大教学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,或近三年所管理的实验室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,不得申请高级实验师专业技术职务。

三、指标确定

学院根据当前实验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,设置高级实验师的晋升指标。具体实施办法见附件1。

四、评聘程序

(一)个人申请

申请人下载“生命科学学院实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申报表”(附件2)进行填写并按时上报。电子版(带签名的PDF版)发至:hujy655@nenu.edu.cn,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8日。

(二)学院评聘

学院择期组织教授委员会及党政联席会召开会议,评审并确定拟聘人选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
联 系 人:孟  巍

联系电话:0431-85098824




生命科学学院

2020年12月31日


版权信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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